烏拉部故城位于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烏拉街鎮舊街村,距吉林市區約35公里,為明代扈倫四部(烏拉、哈達、葉赫、輝發)之一的烏拉部都城。
古城規模較大,總面積約90萬平方米,分筑內、中、外三道城垣。內城略呈梯形,周長786米,中央有大型建筑臺基;中城呈不規則四邊形,周長3531.4米,外壁陡峭,內壁斜緩;外城也呈不規則的四邊形。各道城墻的城外均有護城河。城墻均系分層夯土筑成,每層厚度在6-10公分之間,夯層明顯,有排列有序的柱洞痕,中城北墻東段還發現用土坯壘砌的城墻。
1961年古城被列為吉林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。1962年9月,吉林省博物館會同吉林市博物館對烏拉古城進行了調查。多年來古城內出土了許多珍貴文物。古城內現已辟為農田,并有多座民房建筑。古城雖歷經滄桑,但保存基本完好,雄姿不減當年,對于研究東北特別是吉林地區明代的歷史具有重要的價值。
烏拉部故城即明代烏拉部都城。據歷史文獻記載,元明之際,烏拉始祖納齊布祿建扈倫國于遼東,烏拉為扈倫國之一部,后被烏拉百姓迎奉為部主。納齊布祿傳其四世孫都爾機。都爾機次子古對珠顏于明嘉靖年間(1522-1566年)繼主烏拉部,古對珠顏傳到其孫布顏時,收服附近諸衛,于烏拉河東岸洪尼地筑城,其國號叫烏拉,自稱國王。烏拉國的領地,大致包括今吉林市區、永吉、雙陽縣、榆樹市、舒蘭市、蛟河市等地。明萬歷四十一年(1613年)正月,努爾哈赤攻占了烏拉城,烏拉國亡。新中國成立以后,各級人民政府高度重視烏拉古城的保護工作。1961年列為吉林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。1981年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重新公布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。1962年9月,吉林省博物館會同吉林市博物館對烏拉古城進行了調查。這次調查形成了一篇名為《明代扈倫四部烏拉部故址—烏拉古城調查》的報告。1960年、1985年以及2008年的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對烏拉古城進行了調查。
烏拉部故城分筑三道城垣:內城、中城和外城,總面積約90萬平方米。城垣絕大部分為夯土構筑,夯層厚約6-10厘米,并有排列有序的夯窩,中城北墻東段為土坯壘砌,各道城垣外均有護城河。三道城垣之中以內城保存最好。
內城,大致呈梯形。東墻長201米,西墻250米,南墻171.5米,北墻163.5米。城垣周長為786米。墻高3-4米,頂寬1-3.5米,基寬10-12.4米。正南有一門,寬3米。城的四角有高出城墻而又凸出城壁的臺基,推斷為角樓建筑址。內城中央偏北,有一座夯土構筑的略呈橢圓形的大型建筑臺基,俗稱“白花公主點將臺”,東西長50米,南北寬25米,臺基面略呈龜背形,中間高四周低。臺基構筑方法與城墻相同,亦為夯筑。內城外側護城河遺跡尚依稀可見。
中城,大致呈不規則四邊形,東墻長879.4米,西墻1409米,南墻584.7米,北墻648.2米,城垣周長3521.3米。東墻和北墻保存較好,南墻與西墻絕大部分遭破壞,西墻因瀕臨松花江,破壞較為嚴重。城墻現高5米許,頂寬1-2.6米,基寬15-23米。墻的外壁陡峭,內辟斜緩。中城有城門3處,即東門、南門、北門?,F門寬為5、6、10米不等。同內城一樣,城墻四角也有角樓建筑臺基,高出城墻0.7-1.8米。東、南、北墻外均有護城河遺跡,現寬20米左右。
外城,呈不規則四邊形,保存下來的東、南、北墻,斷斷續續,西墻被江水沖毀。
在古城內外曾發現一些文物,如1957年于“白花公主點將臺”正南方約500米處出土唐宋銅鏡、北宋銅錢、遼代銅鏡、銅鞭穗和帶鈕銅飾物等;1960年在中城出土銅火銃一件。
烏拉部故城于1961年被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,但客觀上由于此后沒有專職人員和專門機構嚴加管理,特別是在文革期間,古城遭到一定破壞,破壞的形式主要有開渠、葬墳,也有的開荒種地、興建房屋、開道等。自1983年成立永吉縣文物管理所和1992年成立吉林市文物管理處以后,上述破壞行為得到了控制。另外由于古城墻系夯土構筑,水災、風災等自然因素也造成一定破壞,并且這些自然因素在未來會對古城城墻造成進一步的破壞。